栏目:深圳居住证 人气:0 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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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居住证桌面(现场)制证系统项目竞谈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公安局居住证桌面(现场)制证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栏”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11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JD
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居住证桌面(现场)制证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份完成硬件供货,2022年3月份完成系统调试。正式使用后三年内免收任何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的维护、升级、售后、人员培训等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新版企业法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企业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格式详见第八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特别提醒:
(1)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八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2)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竞争性谈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3)非采购单位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竞争性谈判响应,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栏”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14点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地点:南通市公安局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
2、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成交人凭成交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公安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99号;
联系人:许如山;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严建飞;联系电话:;
邮箱:
七、谈判公告期
1、本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公安局官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南通市公安局居住证桌面(现场)制证系统项目.docx
居住证桌面(现场)制证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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