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日期: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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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房补增逾两倍 申请公租房不受社保年限限制)
申请公租房不再受社保年限限制
根据深圳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缴交年限是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据规定,申请人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如果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已公开《措施》提出,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这意味着,取得深圳市户籍的人才,不再需要等待社保缴交期限满期后才能参加公租房轮候。
为海外人才和在站博士后筹集公寓房
深圳曾入选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第三名,更因地理和产业优势吸引了大批港澳台人员。《措施》规定,在深圳市工作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此外,《措施》针对海外人才和在站博士后规定了相关的人才公寓房,“未来5年筹集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供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
据了解,深圳目前共有在站博士后1060人,博士后设站单位235家,出站留深博士后科研资助标准30万元。根据2014年发布的《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深圳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向市、区申请政府公共租赁房,定向配租给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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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政策“1+6”
2008年9月,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深圳高层次专业人才存量少等问题,市委、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6项配套政策,简称“1+6”文件,为高层次专业人才度身定做了一系列配套服务政策。
在2008年“1+6”文件出台前,深圳的人才政策,或是各个部门单独出台,或局限于个别行业甚至个别企业,解决的主要是局部问题或一事一议。针对此情况,深圳从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工作、生活两大方面着手,在学术研修、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切实解决高层次专业人才实际需求,市发改委、科创委、卫人委、市教育局、住房建设局等政府部门通力合作,最终形成了“1+6”文件。
“1+6”文件以客观业绩贡献、能力水平为导向,改变以往人才“政府单一主体”评价状况,建立了一个多维立体式的人才评价认定新体系。
作为深圳人才标杆的《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于2015年完成第3次修订,此次修订增加了对创业者和对金融、医疗卫生、国防等重点领域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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