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日期:202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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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非深户参保人也可申领失业金)
在深圳非深户参保人也可申领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下面为大家带来在深圳非深户参保人也可申领失业金,快来看看吧。
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后,参保人数持续攀升,目前参保人数已达940万人,在全国各大城市位居第二。为了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市社保局推出多项创新服务模式,目前全市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网点增加到了283个,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实现5种选择、就近领取。
非深户参保人也可领失业金
据了解,我市新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把异地务工人员首次纳入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规定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均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对深圳户籍员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同对待。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在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非“自愿失业”;三是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即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因此,从今年1月1日起,非深户参保人也可领失业金。
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计算,为每月1446.4元。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5种选择、就近领取”失业金
随着参保人数的大量增加,预计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在2014年将呈现几何级增长。为此,我市社保部门创新服务新模式,增强社保服务为民新效能:一是搭建了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主要业务平台的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服务平台;二是开展了委托银行办理失业保险金业务;三是推出了自助终端机受理失业保险业务;四是建立了邮政代办服务。目前全市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网点由原来的.10个社保窗口增加到了283个经办窗口,增加了近28倍。
目前,深圳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实现了5种选择,既可在全市35个社保窗口、51个“一站式”窗口、197个签约银行窗口中的任何一家就近窗口办理业务,也可到就近自助终端机办理或足不出户申请邮政代办,初步实现了失业保险业务同城通办。
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让失业员工享更好保障
同时,在配套政策上,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办法》等作为《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的配套政策。据了解,失业保险费征收费率浮动的具体幅度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与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比例、辞退职工比例、就业安置率等因素确定,不炒人、少炒人的企业将获得奖励,下浮缴费比例。目前深圳市已有24万家企业享受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浮的待遇,得到广大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广泛好评。
《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办法》也让参保户籍员工享受了更多的社保福利,即深户员工只要在1999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参加社会保险任一险种,均可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据了解,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并没有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但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视同”缴费,在计算失业保险金时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的年限。由于失业保险金领取与缴费年限挂钩,这意味着符合条件人员可合并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可多领失业保险金,享受更好的保障。
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一、深圳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1.员工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本市已办理失业登记,本人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深圳市医疗保险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待遇。
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三、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流程
1.企业及时为失业员工办理申报停保
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社保机构为离职员工办理网上申报停保手续,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可到属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申报,申报时应特别注明停保人是否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办理失业登记。
原用人单位已经为其办理网上申报停保并属于非自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到就近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方式有三种:
(1)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手续。街道劳动保障所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失业登记时可同时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已注册个人网页人员可通过社保个人网页办理申领。
(3)通过社保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办理申领。
(4)在就近社保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需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在民政局办理失业登记的残疾失业人员必须到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四、申请领取失业保险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五、申请领取失业保险的程序
1.申领人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本市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窗口工作人员查验身份,把申领人的身份信息或社保电脑号录入计算机系统,由计算机系统审核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2.窗口工作人员对经计算机系统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计算机系统出具《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出具《失业保险待遇不予核发决定书》。决定书一式两份,失业人员签字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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