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日期:2023-12-31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咨询
(深圳预售期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指南)
现在社会用到公积金的人也是越来越多,,深圳预售期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指南,那么,融百事通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
一: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法计算)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提示:公积金余额少,贷款额度太少怎么办?可以与公司协商办理公积金补缴业务,增加余额提高贷款额度。
二:贷款利率
1、1到5年(含五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75%;
2、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25%。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1.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所购预售项目须在公积金中心备案。共有产权人仅限于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职工为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职工父母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应成为共同申请人。
四: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认购书。已经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必须提供房地产买卖合同(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5.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开发商出具的首期款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6.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7.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或需材料:
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查看是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须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薄(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2.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需要的资料,如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需按照本人选择的受托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六:贷款流程
1、查询房源,联系银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首页查询框“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预售房源查询”版块进行查询→联系银行网点(或可根据预售房所处的区域查找,详情参见下文办理地点)。
2、递交申请,等待审核:受托银行网点受理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一旦材料齐全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3、审核通过,银行签约:在管理中心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
4、贷款发放,业务办结:借款人首先和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放款手续,符合放款条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发放贷款;借款人领取资料,公积金贷款完成。
七:办理地点
预售房源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
房源按预售期房所属区域划分,点击各区地点即可查看预售房源贷款受理的银行地址和电话。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龙华新区
·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
八:办理时限和费用
1、办理时限(最快约5天):
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且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
办理时间: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网点办理时间按本行规定执行。
2、办理费用:不收费。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