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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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的通知)
2022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要求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户籍在校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1)拟申请“宁聚计划”的学生递交《在宁高校毕业生入户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无房证明。
(2)其余迁移类别学生递交《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迁移申请表》(附件2),其中专转本、退伍学生户籍迁回原籍的,另需提供原籍地址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附件1、附件2以下均简称《申请表》。
2.学院汇总
以班级为单位,班长汇总所有户籍在校的2022年应届毕业学生户籍迁移信息,按要求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迁移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加盖学院章。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汇总表》请于5月13日前发到分团委学生会沈宁清同学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为:XX班级-2022毕业生户籍迁移。
2.请各班将个人申请材料按照《汇总表》名单的先后顺序整理。个人申请材料、纸质《汇总表》请于5月13日前由班长统一送至设南202许老师处。
3.《申请表》与《汇总表》上填写的迁移地址务必保持一致;《申请表》须本人手写签名;《汇总表》请参照“填写示范”规范填写相关内容。
4.不接受个人前来办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
四、其他说明
《在宁高校毕业生入户申请表》上“毕业证书号”暂不填写,后期由各学院(中心)提供具体证号后,户籍管理科统一填写。
附件1:《在宁高校毕业生入户申请表》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迁移申请表》
附件3:《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迁移汇总表》
附件4:宁公规〔2021〕2号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宁聚计划)
附件1:《在宁高校毕业生入户申请表》.xls附件3:《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迁移汇总表》.xls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迁移申请表》.docx附件4:宁公规〔2021〕2号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宁聚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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