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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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华北大等知名高校推免生难度系数突降!应届考生机会!)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日前陆续公布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拉开了今年推免生工作的帷幕。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要及时关注以下信息,避免错过推免机会。
1、什么是推免生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高等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高等学校可按上述要求制定推免生的具体条件,但应符合左边法律右边、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
2、相关规定和流程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要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各接收院校9月份已陆续发布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9月23日起,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9月28日-10月20日,所有推免生均要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可在规定日期内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志愿。
具体流程为:第一步,考生要在学信网注册账号,核实学籍学历信息;第二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个人资料;第三步,按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费;第四步,填报志愿,可同时填报三个平行志愿;第五步,在系统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按要求复试待录取;第六步,在系统查看待录取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
推免服务系统中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及录取推免生名单等备案公开的推免招生信息,均由各推荐高校、招生单位提供,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当年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查看本人报考并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相关专业的同层次、同类别推免生录取名单及相关录取信息。
3、清华大学推免生资格
4、北京大学推免生资格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办法与流程
1.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9月8日13:30-16日16:00
2.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外语水平证明1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申请人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中;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及招生院系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
2.本年度推免接收工作由各招生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自主确定复试方式;申请人须按报考院系的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按时参加复试。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4.复试形式包括综合面试、综合笔试、综合实践等。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及自身实际综合确定复试形式。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任一考查形式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有权撤销待录取。
3.2021年10月20日前,院系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院系或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五、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中国政法大学推免生资格
一、接收规模及接收专业
2022年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除外,以下简称“推免生”),具体查看附件《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不接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
夏令营优秀营员生源充足的相关专业在本年度将不再组织推免生报名和复试工作,如后续相关专业生源不足,尚有推免生接收名额,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申请并参加复试。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如所在学校尚未完成推免资格评定工作,但预计可取得推免资格者,也可申请。)
3.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
4.除特殊规定外,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部分学科(或方向)根据培养要求,允许跨一级学科报考,详见通知原文附件《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部分学科(或方向)跨一级学科报考条件》。
5.为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需要,我校开设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着力培养高水准的适应目前法治建设急需的涉外左边法律右边人才,分别设在国际法学院(招生计划30人)、比较法学研究院(招生计划20人),仅接收推免生。申请条件如下:
(1)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国际法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方向:除基本申请条件外,申请人本科毕业专业须为英语或英语翻译;
(2)比较法学研究院比较法学专业国际化法治人才实验班(国别法方向):除基本申请条件外,申请人本科毕业专业须为俄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其中之一。
注意:
申请左边法律右边(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证据科学研究院左边法律右边(非法学)专业法庭科学方向要求申请人毕业时应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或工学学士学位;申请左边法律右边(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中欧法学院各专业仅接收英语语种推免生申请。
证据科学研究院证据法学(物证技术方向)仅接收本科专业为物证技术学相关专业推免生申请;证据法学(法医学方向)仅接收本科专业为法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推免生申请;证据法学(证据法学方向)仅接收本科专业为法学推免生申请。
申请人本科专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学籍信息为准。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9月9日15:00—9月14日12:00
报名流程: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确认报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按以下材料清单及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
1.《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中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须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
4.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扫描)。
5.可提交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托福、雅思等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
6.可提交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
7.申请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1)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者,不予受理其申请。
(2)电子版申请材料上传要求:需用原件扫描,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排列并编号,逐项分别扫描成单独PDF格式文件,将所有文件打包为一个文件压缩包后上传,请勿设置文件查看或解压缩密码。
(3)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志愿,以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为准。
申请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与所提交申请材料必须保持一致,且申请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我校推免复试预计将于9月22日启动,具体时间后续通知。
2.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使用腾讯会议系统进行。
网络远程复试采取对考生端的“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其中“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的软件均采用“腾讯会议”。
3.考核方式:
综合面试(含专业课面试、外国语面试)。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与外国语面试(满分100分),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15分钟,若为群面,则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夏令营优秀营员相关事项
参加我校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评选为“优秀营员”的学生不必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请(即报名、提交电子材料),夏令营考核成绩即作为复试成绩,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将直接被我校录取。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务必在9月14日上午12:00前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所获“优秀营员”的夏令营学院,确认录取意愿,如放弃录取资格(即“优秀营员”资格),也请联系各夏令营学院,并向学院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如有“优秀营员”放弃录取资格,“候补优秀营员”可依次递补为“优秀营员”。同意录取到我校且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营员,务必按我校后续通知要求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需与夏令营所获“优秀营员”的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一致)、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参加我校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评选为“优秀营员”的学生如申请我校其他学院、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所获“优秀营员”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不一致)推免生,自志愿提交成功之时,就视为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6、北京交通大学推免生资格
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4.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二、申请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2.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本科成绩单,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4.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等;5.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还须提供《直博生个人陈述表》、两位申请攻读学位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直博生专家推荐书》三、流程1.申请即日起至9月27日期间,每个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9月28日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复试具体复试安排、形式、内容及办法见各学院公布的相关通知。复试费(100元/人)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复试考核由学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3.录取各学院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推免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推免生一旦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四、奖励政策1.新生奖学金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一年级可获得奖学金元/生年。被我校录取的其他硕士推免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一年级可获得一等奖学金元/生年。2.高年级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范围内国家奖学金元/生年,一等奖学金元/生年(国家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占比40%)。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范围内国家奖学金元/生年,一等奖学金元/生年(国家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占比40%)。3.知行奖学金知行奖学金设知行奖和提名奖,知行奖元/人次,提名奖元/人次。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4.双百奖学金双百奖学金即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元,学术奖学金每人奖励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5.助学金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资助范围内每人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资助范围内每人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元。6.社会捐助奖助学金我校设立各种社会及企业捐助的奖助学金30余项,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均可按照适用范围及条件申请,奖励金额每人1000-元不等。7.助管、助教、助研我校设立研究生助管和助教岗位,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岗位及工作时间发放津贴。另外,博士研究生由导师资助助研费,工学不低于800元/生月,理学、经管不低于500元/生月,人文不低于300元/生月。8.学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对于因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本人或父母重病等),无法维持基本支出或看病等费用,还可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和思源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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