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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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上海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一、上海人才发展资金向创新创业大学生开放
按照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特色,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资助额度5—20万元人民币。
二、办理人才引进、人才居住证提供政策倾斜
按照《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对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的优秀人才在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时,不受企业注册资金限制;办理人才引进时,不受企业注册资金限制。
三、开辟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强化人事专员服务机制,实施24小时人事、人才服务响应制度。
上海市人事局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实施细则
一、上海人才发展资金向创新创业大学生开放
根据《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者提供资助。
一、资助范围
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经营良好的、以应届大学生为主体的首创企业。
二、资助对象
1、以应届大学生为主创新创业的首创企业的法人代表、专业技术人员。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的领头研发人员。
3、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掌握核心技术的研发人员。
三、申报条件
1、符合《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
2、申报者必须在股东会占据控股地位;
3、申报者必须是带领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首创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的领头研发人员。
四、资助额度
5—20万元人民币。
五、资助用途
主要用于企业核心技术的深度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
二、人才引进、人才居住证政策倾斜
根据《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特制定本政策。
一、范围
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经营良好的、以应届大学生为主体的首创企业。
二、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并首创企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三、政策倾斜
1、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时,不受企业注册资金限制;
2、办理人才引进时,不受企业注册资金限制。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开辟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的绿色通道,优先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各项人事人才服务
一、服务范围及对象
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经营良好的、以应届大学生为主体的首创企业及其员工。
二、服务内容
1、优先、优惠提供以下服务:办理人才引进、居住证;推荐急需人才;提供各项人事事务外包服务;提供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代理职称评审申报服务;提供人才诚信服务和新经济组织党员管理等服务。
2、优先发展大学生创业企业为上海创业人才沙龙会员、加入创业人才服务平台网,优先享用人才、技术和投资信息库信息。优先获得有助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投资信息、产品项目信息、行业技术交流信息、国内外相关行业发展信息、企业产品盈利点信息等。
3、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对享受创新创业资金资助企业人才、对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和团队进行跟踪服务。根据其不同的发展阶段提供创业政策、创业资金申请、资金使用、营销技巧、员工管理培训等度身定制的培训。
三、服务倾斜
1、免费一年提供应届大学生创业企业员工人事档案委托管理、人事证明出具。
2、免费建立员工诚信档案。
3、免费提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操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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