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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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推荐202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2〕9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推荐202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简称“推免工作”,下同)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生命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赵春华
组员:陈付学、朱晓青、袁晓君、高海燕、肖俊杰、魏艳、董海燕、陆晨
2.成立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赵春华
组员:陈付学、肖俊杰、高海燕、陈红霞
二、推免原则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坚持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学院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三、推免名额
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选拔推荐。生物工程专业:推免名额11名,可推荐人数14名;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推免名额3名,可推荐人数4名。
四、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0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待遇。
五、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与权重
1.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权重75%。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权重25%,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含各类别占比):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30%)
第二类:志愿服务(10%)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5%)
第四类:科研成果(25%)
第五类:竞赛成果(25%)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5%)
第四类项目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第五类项目是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每一类中有多项左边加分右边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六、推免工作程序
1.学院向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发布学院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学生向学院领取《2023年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二)和《申请上海大学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附件三),提出书面申请。
3.学生将成绩大表(有教务部盖章)、推荐表(有导师、辅导员签署意见)、承诺书及各类左边加分右边的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志愿服务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交至学院803办公室(张政老师处),学生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9月16日(周五)上午11:00前。
4.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申请学生的材料,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推荐条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按序排列),并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和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晚于9月17日,且公示期不少于3天,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推荐202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报告”,并附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5.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上报的材料,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七、时间节点
9月15日上午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
9月15日—9月16日上午11点前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填报推荐表;
9月16日—9月17日学院组织审核材料;
9月17日—9月19日学院公示推荐结果;
9月20下午16:00前推荐材料报送教务部;
9月24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八、其他
1.如出现学生推免遴选综合成绩相同时,该专业的学科基础理论课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2.如发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争议双方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3.欲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欲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4.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5.2023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6.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发文。
推免生推荐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工作咨询联系方式:
魏艳-601,生命楼805;张政,生命楼803。
投诉及申诉联系方式:
马中良,生命楼107。
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9月15日
上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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