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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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上海发布应届生落户新政,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直接落户)
经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定,9月23日《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正式发布,本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政策较往年有较大调整,主要变化包括:
1.博士、研究生
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2.硕士、研究生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执行。
2020年硕、博政策条款
对比:2019年硕、博政策对应条款
3.本科应届毕业生试点政策
在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完成学业并取得响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020年试点政策条款
2019年试点政策对应条款
从新政调整来看,博士应届毕业生,无需打分符合基本条件即可办理落户;硕士和本科应届毕业生,在原有打分落户政策基础上,参照“双一流”分层次、分类别制定落户政策。特别是新增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落户试点政策非常具有吸引力,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四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也可直接落户。
同时政策也充分考虑到在沪中科院系统,以及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两所新兴高校的情况,规定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办理落户。
从今年的应届生落户政策来看,在各大城市出台落户、补贴等优惠政策“抢人”的背景下,上海也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政策导向适时跟进调整,有限度、有选择地放宽落户政策,积极引进(留住)高水平人才,为本市人才“蓄水池”建设精准“引流”。
附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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