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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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应届毕业生户档托管到湖北省人才中心详细流程)
一、户档接收办事指南
(一)户档一并托管程序
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然后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加盖接收专用章;另外,若签订的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省市单位,用人单位须出具不接收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将盖章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3、毕业时,持就业服务卡、《报到证》原件、《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原件、一寸免冠同底登记照片两张、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于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送至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并领取户口编号卡。逾期未按规定上交材料导致未落户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提示:
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由湖北省人才中心盖章。②“就业协议书”户档接收一栏填写“湖北省人才中心”,地址填写“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③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请核实报到单位是否为“湖北省人才中心”,如有误请尽快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更换《报到证》。④入校前生源地是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的,直接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原住地办理落户手续。
(二)单一托管人事档案程序
1、应届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办理接收手续。
2、湖北省人才中心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3、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到学校毕办办理《报到证》。
4、学校毕办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湖北省人才中心托管。
重要提示:
①单一托管人事档案的,不需要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只需核实《报到证》单位名称是否为湖北省人才中心,以便档案转递到湖北省人才中心。
②为方便日后办理人事档案相关手续,请妥善保管学校所发《报到证》,特别是在二年择业期内(毕业二年内)。
二、人事档案管理办事指南
(一)托管后人事档案主要服务项目
1、转正定级、核定工龄
计划招收的高校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委托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档案,自《报到证》报到日期满一年的,按政策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核定等相关手续。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1)申报对象
凡人事档案在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及所在单位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后,同意申报的,由单位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并提供申请人的业务学术水平、专业工作业绩(包括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学位、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
(3)评审、报批程序
人事档案在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由湖北省人才中心统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党组织关系管理
(1)党组织关系接收。由本人持所在学校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手续,介绍信开具题头为:中共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
(2)党组织关系转出。挂靠在省人才中心党委的党员须携带“流动党员活动证”、身份证及由本人提交的转出申请函,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开具《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3)凡党组织关系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管理的,应按规定参加其所在支部或工作所在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并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及缴纳党费情况均须记录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
(二)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其它服务项目
1、出具各类证明;
2、单位阅档;
3、远程阅档;
4、办理就业证;
5、办理聘用合同鉴定;
6、办理因公出国(境)政审。
三、户籍管理办事指南
(一)户口迁出手续(指户籍托管在湖北省人才市场的人员)
1、迁往原籍(最好先咨询原籍派出所的相关政策和流程)
毕业或择业期二年内:在湖北省人才市场借出户口原件,到中南路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到原籍上户口。
二年择业期外(毕业已超过二年):在湖北省人才市场借出户口原件,到中南路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后,再回原籍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凭“准予迁入证明”与户口原件到中南路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到原籍上户口。
2、市内迁移
在湖北省人才市场借出户口原件后,到迁往地所在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3、改派至外地
(1)已派到湖北省人才市场需要改派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新单位接收函到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签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新单位接收函到学校毕办领取改派申请表;持《报到证》、新单位接收函和改派申请表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毕办)办理新《报到证》。
(2)凭派遣至外地的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人才市场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4、考取研究生
凭考研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人才市场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学校所在派出所办理手续。
(二)借用常住户口
1、本人借用集体户口原件,按以下流程:
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办理事由和有效日期并加盖手印),到窗口查询户口编号并领取《户口管理记录》,认真填写完整,然后办理户口借出手续。
2、若委托他人办理,按以下流程:
持委托人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委托人和代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办理事由和有效日期并加盖手印),到窗口查询户口编号并领取《户口管理记录》,认真填写完整,然后办理户口借出手续。
特别提示:如身份证遗失,须持其它有效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办理事由和有效日期并加盖手印)。户口借出时间不能超过30天。
(三)办理二代身份证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毕业证原件证,到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到指定派出所(中南路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
2、办理身份证的费用由派出所按有关规定收取。
中南路派出所咨询电话:027-
(四)落户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纪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2、如单位、住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变更,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到湖北省人才市场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从湖北省人才中心转出人事档案关系时,必须先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手续(干部商调除外)。
4、协助调查有关事项时,应根据公安、人事等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湖北省人才市场或指定地点。
湖北省人才中心联系方式
户口咨询电话:(027)档案咨询电话:(027)
服务网址:湖北人才网
办公地址:东湖西路特1号社保大楼2楼
部门名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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